鳳山母子雙屍命案肇因無力付養護費?社會局否認
社會局指出,龔母的丈夫逝世25年,長子肢障長期住在養護中心、次子隨處打零工維生、女兒出嫁到外地,因此有段時間,龔母一個人獨居,經社會局評估自93年起開始關懷訪視,並提供相關物資等資源。
今年3月,龔母中風嚴重失能,入住鳳山一家養護中心,每月養護費2萬5000元;長子住另家養護中心,每月養護費1萬5000元;未料,5月底,龔家次子突然以「無力負擔養護費」爲由,打算將龔母、龔兄接回家自行照顧。
社會局透露,5月當時,次子曾上門詢問,如何申請養護費補助,但之後疑因四處打零工,難以聯繫上,最後並未提出申請養護費補助。不過,龔母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月7,463元,兒子爲低收入戶二類、肢障中度,每月領有1萬4,614元,最近補助是6月30日入帳。
此外,經查龔母名下自有存款,雖僅入住養護中心近3個月,但未曾積欠養護費用。因此,社會局不解次子所言「無力負擔養護費」說法,而後續將連結慈善會資源協助龔家母、兄喪葬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