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虹安涉貪案今開審 3名「認罪助理」翻不翻供?備受矚目
新竹市長高虹安。圖/報系資料照
即將出庭的3人分別是高虹安的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奐宇、綽號「小兔」的前行政主任黃惠玟、前法務主任陳昱愷。
偵查階段,只有陳奐宇委任3名辯護人,黃惠玟、陳昱愷2人自行答辯,由於檢方起訴法條是貪污罪章的「利用職務詐取財物」罪,法定刑度7年起跳,屬於重罪,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要強制辯護,預計將有律師協助他們主張權益。
依檢方起訴,高虹安於2020年立委任內主導並要求黃惠玟將立委助理酬金、加班費申報至法定上限,其中,酬金浮報8萬4126元,加班費浮報54萬1112元,建立辦公室內公積金的「小錢包」,檢方扣除發給助理獎金及公務支出16萬5208元,認定高虹安涉貪46萬30元。
臺北地院上月24日將貪污案分「矚重訴」案號,抽籤選出蘇宏傑任受命、廖建傑任審判長、王沛元任陪席法官,今天要蒞庭的公訴檢察官是廖彥鈞、李明哲,偵辦高虹安案的檢察官盧慧珊也將上陣。
依審理計劃,法官今天傳喚3名助理後,10月2日會再傳喚另名涉案助理、綽號「公衛文」的王鬱文,於10月11日傳喚高虹安。
高虹安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虛報、浮報助理酬金、加班費作爲辦公室及個人私用,臺北地檢署上月14日起訴時,認爲高虹安公私不分、貪圖小利,犯後態度不佳又試圖卸責助理,建請法院妥適量刑,並宣告褫奪公權。